软考社区 首页 论坛 新闻 模拟试题 历年真题 软考动态 软考介绍 电子教程 软考英语 考试大纲 各省软考办 法律法规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
程序员|软件设计师|网络管理员|网络工程师|系统分析员|数据库系统工程师|嵌入式系统设计师|软件评测师|电子商务设计师|电子商务技术员|信息技术处理员|信息系统监理师|更多..
您现在的位置: 软考社区 >> 软考动态 >> 文章正文

软考注意事项-请大家注意考场规则

文章整理: 软考社区 www.rksq.net 浏览人次: 更新时间:2008-4-22 21:16:24 进入软考论坛

一、考生在每场考试前20分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,对号入座。入座后将身份证和准考证放在桌 面醒目位置,以备查对。

        二、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,考试开始30分钟后,经监考人员确认,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。

        三、考生入座不得携带任何书籍、笔记、纸张、字典、计算器、电子记事本、手机和任何存储设备(包括软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盘、移动硬盘、光盘、U盘、MP3、掌上电脑),随身物品一律放在考场指定位置。

        四、考试前10分钟,根据监考人员的提示,考生双击考生机桌面上的“计算机软件考试系统”图标,启动考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试系统客户端,按照《上机考试注意事项》的要求,录入考生姓名、准考证号、身份证号(或其它有效证件号)等信息,进入考试系统。考试铃响后考生开始答题。

        五、考生对试题不理解时,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,如遇计算机系统故障,可举手示意,由监考人员处理。

        六、考生按照计算机软件考试系统的要求答题并保存答题结果。除完成题目要求的内容外,不得在答卷内填 写其它任何与考生身份有关的标记,否则答卷作废。

        七、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,不准吸烟。提前交卷的考生须举手示意,待监考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场。考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试终了时间一到,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,执行交卷操作,并听从工作人员安排。考生使用过的纸张一律  不准带走。

        八、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不准交头接耳,不准偷看他人答卷,不准递条、做手势等;不准执行与考 试无关的计算机操作,对于违反纪律和作弊者,取消考试资格。

        九、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,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。

        十、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登录、答题、保存、交卷的考生,考试系统将不能正确记录信息,后果由考生承担。

        十一、除本考场考生、主考、监考、巡考外,其他人员不准进入考场

 


  • 上一篇文章:

  • 下一篇文章: 没有了

  • 相关内容
    没有相关文章
    热门内容
    推荐内容
    关于我们 | 联系我们 | 网站声明 | 网站地图 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
    Copyright © 2007 软考社区 All Rights Reserved.